5月28日上午,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在南區(qū)118會議室召開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黨紀學習教育專題學習會。校長特別助理朱燦平,學院領導,黨委委員,各系、中心執(zhí)行主任、副主任(黨員),師生黨支部書記、紀檢委員參加會議,黨委書記褚建勛主持學習會。

褚建勛領學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章、第五章的內容:紀律處分運用規(guī)則及其他規(guī)定。褚建勛就條例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詳細的解讀與說明,強調黨員同志務必遵守黨紀黨規(guī);對于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并追究其黨紀責任。對有嚴重違紀行為,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的,黨組織應當作出決定,開除其黨籍。
科技史與科技考古系黨總支書記丁兆君領學《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四章:對違法犯罪黨員的紀律處分。對違法犯罪的黨員,應當按照規(guī)定給予黨紀處分,做到適用紀律和適用法律有機融合,黨紀政務等處分相匹配。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企事業(yè)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的規(guī)章制度受到其他處分,應當追究黨紀責任的,黨組織在對有關方面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jié)進行核實后,依照規(guī)定給予相應黨紀處分或者組織處理等。
黨委副書記王曉燕領學《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六章: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王曉燕就該部分內容展開深入解讀,強調黨員領導干部要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對于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不力,給黨組織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等。
在討論交流環(huán)節(jié),與會人員朱燦平、石云里、王安軼等就學習內容做交流發(fā)言。
(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